作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担保行业在为中小企业提供增信服务等方面发挥了显着作用。如何规范担保公司经营行为,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正成为监管部门和行业内部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银监会等部门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监管逐步深入,担保行业的性质定位、发展模式、体制机制等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担保行业是一个自身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状况紧密联系的新兴行业。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达企业总数的99%。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帮助银行分担风险,我国担保行业应运而生。自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于1993年成立以来,中国担保行业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增加政府税收、关注弱势群体、扶持“三农”等众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回顾我国担保行业的发展历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1993年至2000年:担保行业在探索中前行,整体发展缓慢,担保公司数量少,股本结构主要为政府出资;2001年至2007年,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民营经济大潮席卷,担保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民营资本开始注入;2008年至2010年,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冲击生存异常艰难,政府加大对担保行业扶持力度,大量民营、境外资本涌入,担保公司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但同时出现大量“异化”现象;2011年以来,随着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各地融资性担保公司整顿工作普遍展开,担保行业步入规范运作、科学发展阶段。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共计6030家。其中,国有控股1427家,民营及外资控股4603家,分别占23.7%和76.3%。全行业资产总额5923亿元,净资产4798亿元。在保余额总计11503亿元,其中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8931亿元(不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贷款)。从区域分布看,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较快,中西部地区发展较缓,分布状况不平衡;从股本结构看,民营及外资控股的担保公司占整个行业的76.3%,担保行业已由政府主导逐步发展为政策性和商业化并存;从业务类型看,传统的银行贷款担保依旧是担保公司主营业务,但同时,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不断拓展,债券、基金等直接融资担保业务成为大型担保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
关于担保行业的体制机制问题
社会信用缺失是担保行业产生的重要前提,担保行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担保归根结底是一种经济手段,而不是经济目的。目前,担保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亟待解决。
(一)监管体制不完善。从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开始,各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及扶持政策,加强行业监管。2010年3月8日,由国家银监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初步确立由七部委监管下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并授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属地管理的监管体系。目前,各地融资性担保机构整顿工作已广泛开展,担保行业监管和运作体系正在逐步完善,这将有力推动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然而,现行体制有其局限和弊端:一是政府部门多头管理,难以形成统一意见,难以合力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地方监管部门有保护主义之嫌;三是行业管理不到位,缺乏行业准则和自律机制,对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仍缺乏明确、规范的指导。
(二)担保公司“异化”现象严重。部分担保公司不以融资担保为主业,从事非正常投资业务,甚至通过放高利贷、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成为少数大股东的“钱袋子”,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极大地损害了担保行业整体形象,危及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例如,近期出现的某省、市少数担保公司放高利贷、非法吸收存款等事件。
(三)担保公司综合实力普遍较弱。绝大部分担保公司注册资金偏小、抗风险能力弱、人员素质差、业务不规范、缺乏科学的项目审查和风险管控等制度。
(四)政府支持措施不到位。一是财政资金支持有限,近几年财政部拨付给担保机构用于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各类补贴资金虽然逐年增加,但对于全国而言仍然偏少;二是政策支持不够完善,有限的补助资金被“撒胡椒面”,未能真正重点支持到运作规范、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行业龙头担保公司,不能真正为有需要的中小企业提供全面支持。
(五)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担保公司为客户提供贷款连带责任担保后,“担保公司承担所有风险、银行承担零风险”的风险分担方式极不合理。以现行银行发放一年期贷款利率6.56%计算,除去支付储户利息3.5%和经营成本1%,银行以无风险赚取2%以上的收益。而担保公司仅收取2%的担保费,需要耗费大量成本对项目进行管理,却要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六)保证金制度不公平。多数银行向担保公司收取贷款担保额度的10%~20%作为保证金。其结果一是由于担保公司可用资金有限,将部分保证金负担转嫁给担保的中小企业,变相加重了中小企业负担;二是担保公司将有限资本金向银行存入保证金后,信用放大作用受限,不利于其流动性管理,也削弱了为企业提供担保支持的能力。
(七)考核体系不科学。担保公司理应通过资金的高效运转支持更多的中小企业。但监管部门目前以在保余额为考核指标使其失去了资金管理运作的灵活性,资金周转滞缓使获得支持的中小企业户数变少。同时,担保公司的融资增信和杠杆放大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关于担保行业的发展模式和创新思路
针对目前我国担保行业存在的若干问题,我们提出有关行业发展模式和创新思路方面的一些设想,供广大业界人士参考讨论。
(一)担保行业的发展模式
担保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决定了担保行业是一个微利的行业。不以追求高收益为核心目标的担保公司如何创新发展模式对企业至关重要。目前,七部委对担保行业的发展模式尚未形成规范、科学、明确、统一的标准,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类:
1、传统模式。绝大部分担保公司以间接融资担保业务为主要发展模式,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于银行贷款担保。目前,全国银行贷款担保业务占担保业务比重为72%。主要采取这种模式的担保公司在银行信贷规模紧缩的状况下生存将难以为继。
2、创新模式。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包括工程履约、工资支付、诉讼保全、政府采购担保等。二是直接融资金融产品类担保业务,包括中小企业集合债、城投债、保本基金、信托、票据担保等。三是专业领域担保业务,即专注于某一领域的专业担保公司,专业性强,发展潜力较大,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如教育担保公司、科技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
(二)担保行业的创新思路
担保行业发展的长远目标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当市场化程度高度发达、信息高度透明时,交易活动中对于担保行为的需求将越来越小,担保公司将会逐渐淡出市场。而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了实现政府某阶段的目标任务,利用市场化手段配置公共资源,本身具有准公共财政性质。
我们考虑,担保行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创新思路:
1、加强与政府合作。担保行业根本上是以落实政府政策、推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目标的特殊行业。担保公司只有加强与政府合作,充分利用政府组织协调和资源优势,拓展批发式担保业务,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如三峡担保支持九类人群就业创业、重庆“两翼”农户万元增收等就是与政府合作实现政策性目标的范例。
2、推行“五位一体”运作机制。“五位一体”是三峡担保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创立的担保运作机制,将贷款银行、担保公司、地方政府、中介机构和贷款企业称为“五位”,各方之间形成项目互推、贷后共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建立一个各方合作的信用体系。其核心是五方联动,确保担保项目从推荐到审批,再到保后管理的全过程贯穿着完备的风险管理技术。“五位一体”机制重在利用政府的组织优势、贷款银行的资金管理优势和中介机构丰富的专业知识优势来控制和化解风险,从而促进贷款企业的信用建设更上台阶。
3、提供金融综合服务。担保公司不仅要为客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还要全方位介入客户经营发展,为其提供一揽子综合融智服务,采用“政府热点、雪中送炭、规划先行、信用建设、融资推动”的开发性金融理念帮助地方政府、企业和园区进行宏观战略开发。一是商业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产业、金融、市场等资讯内容供其参考;二是财务顾问服务,根据客户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重组等需求建立科学的项目和资金规划;三是与企业共成长共发展,帮助企业整合资源、创新产品、树立品牌、拓展市场。
4、探索“担保转股权”共赢模式。担保公司可尝试将担保资金或担保费转为受保企业的股权进行投资,享受优质企业发展带来的更高收益。该模式体现了担保公司在中小企业最困难时给予支持,待企业成长壮大后能分享客户发展带来的收益,使发展模式更具可持续性。但此模式如果单独使用风险很大,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5、创新金融产品类担保。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融资的概念和模式将由间接融资为主逐步过渡到直接融资为主。近年来,央行的金融统计口径也由单一的银行贷款变成了社会融资总量,包含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企业债券、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基金投资、商业票据等。特别是去年宏观调控以后,信贷规模紧缩,国内债券和保本基金发行等直接融资手段对担保的需求急速上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直接融资金融产品类担保将成为大型优质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目前全国具有债券、基金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数量很少,三峡担保是少数几家具备资本市场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之一,这方面的业务模式创新已经初具成效。
关于担保行业的发展趋势
2008年金融危机,我国出台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中央4万亿元刺激性投资一方面缓解了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片面依赖银行贷款方式进行间接融资,不利于市场经济下通过市场手段达到资源优化配置。银行贷款一旦出现不良状态将直接影响老百姓利益,情况严重甚至危及社会稳定。一边是存放在银行的78万亿多元存款缺乏有效投资渠道进入实体经济,另一边是信贷紧缩背景下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短缺,贷款艰难,嗷嗷待哺。为解决银行存款进入实体经济的问题,中央“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显着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场外交易和期货市场。”因此,担保公司能够提供中小企业集合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信托、基金等直接融资金融产品类担保,通过金融创新打通资金供需渠道,改变单纯依靠银行贷款间接融资的传统方式,提高社会直接融资比重,真正通过市场手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实现政府的宏观目标。
与此同时,在目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通过融资担保支持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是政府以准公共财政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运作规范、体现政府政策导向的担保公司,尤其是国有大型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合规操作的民营担保公司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由此,我们认为,担保行业未来发展将主要呈现以下几点趋势。
一是随着《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各地《担保管理细则》的出台,“异化”类担保公司将逐步得到清理,担保行业将逐步实现规范化运作。
二是银保风险分担机制、保证金制度、担保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等方面将随着市场化运作和政府监管机构的推动得到改革和完善。
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体系将进一步明确、规范,监管政策、措施力度将得到加强,逐步形成科学、系统的监管体系和考核标准,营造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环境。
四是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直接融资担保和普惠式微型担保将成为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再担保业务模式将得到大力支持,特别是以政府为背景的大型担保公司将迎来一个迅速发展的机遇。
__ --金融时报